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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晉江市局
作者:尤加得
更新:2015-04-10
4月8日,晉江市局從公安機關獲悉,該局“1.27”非法經營案案犯蔡某筑已被晉江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,并處罰金3萬元。
2014年1月27日,該局根據線報,在晉江市泉安中路靈源街道路段一輛車牌為閩CPK***銀白色面包車上查獲一批違規卷煙:“中華(硬)”599條、“芙蓉王(硬)”640條共2個品種計1239條,案值404770元?,F場抓獲嫌疑人蔡某筑,案件當天移送晉江市公安局立案調查。
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蔡某筑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,擾亂市場秩序,情節特別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。晉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蔡某筑有期徒刑5年3個月,并處罰金3萬元。
編輯:李璐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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